难道同名同姓同年龄真的就同命运吗?近日,重庆就有两名同名同姓同年龄的女驾驶员,在同一时间地点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同一民警查获。
2018年4月7日22时30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民警在北滨二路设卡盘查时,一前一后开来一辆白色迷你小轿车和一辆蓝色甲壳虫小轿车。
民警分别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迷你”驾驶员测试结果为52毫克/100毫升,另一个“甲壳虫”驾驶员测试结果53毫克/100毫升。
民警进一步盘查时,发现两名女驾驶员竟然同名同姓,且都是29岁,就连回答“为何喝酒开车?”这一问题,两人给出的说法也一样:都说是因陪朋友才喝酒,喝酒后想着喝得不多,离家不远,便酒后开车回家,最后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
两人同时被查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酒驾的危害不是用路程远近以及喝多喝少来衡量酒驾的标准,与其说是同命运,不如说是同心理。肇事者往往心存侥幸而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两名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将面临扣留驾驶证,记12分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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