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庆市开州区有位农妇夏某居然专门种植罂粟苗当菜吃,夏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重庆市开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夏某赶集时从一个卖草药的人处获得一个罂粟果实,后将罂粟果实拿回家并告知其丈夫。同年10月的一天,夏某和丈夫将罂粟果实中的种子种植在家中的自留地中,待罂粟种子发芽成苗后将其当成青脆爽口的青菜食用。
2020年4月15日,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民警将夏某种植的罂粟苗查获并拔除,经现场统计共636株,经鉴定,夏某种植的植物为罂粟植物。被告人夏某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夏某还交代,自己听信他们谣传罂粟苗可以食用,有保健养生的作用,所以就讨来罂粟果实栽种罂粟苗食用,没有认识到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夏某具有坦白情节,且年事已高、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理,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表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本案中,虽然夏某种植罂粟只是为了食用其幼苗,但法院审理认为该行为在客观方面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且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应当定罪论处。法官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强化自身法制观念,远离毒品,珍惜美好生活,切莫因一时的侥幸以身试法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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